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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号 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

目錄修訂為公開徵求意見(2026-10-16至2026-11-15),尚未成為正式目錄。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正式修訂實施前,附件所列技術出口須事先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登記。附件為 .wps,本站未把 40 項技術寫入現行禁止/限制出口技術索引。本頁不構成法律意見

技术出口
公佈日期
制定/發布機關
商务部、科技部
施行日期
最後核驗

公告正文、附件與官方發布頁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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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號
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號
公佈日期
2026-10-16

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号 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原文

站内快照 1139 字符(正文、签署行与附件文件名),官方附件文件 2 个(.wps 已转录为证据;征求意见稿 40 项技术未写入目录索引)。正文和附件均可按關鍵詞查詢。

公告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商务部、科技部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增列部分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技术。经批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步对相关技术实施出口前登记管理。

一、拟修订内容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40项技术。人工智能领域包括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信息处理相关23项技术;对已通过开源、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管理范围。生物医药领域包括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病原微生物相关5项技术;对不涉及所有权转让的对外授权模式,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光伏领域包括多晶硅制造、硅片制造、电池制造相关12项技术;技术管理范围也包含承载相关技术的关键和核心设备。具体征求意见的技术范围和政策说明参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在2026年10月16日-11月15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就新增技术范围、指标、管控政策、便利措施等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jinxianmulu@mofcom.gov.cn;

2.传真:010-65197565;

3.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在提出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出口前登记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正式修订并实施之日止,技术出口经营者在出口本公告附件所列技术前,应当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https://ecomp.mofcom.gov.cn)登记。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在登记范围内。

(二)需开展登记的出口情形包括:

1.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如知识产权转让;

2.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如知识产权授权使用;

3.境内技术的所有权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

4.商务部以通知等形式明确要求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登记的信息主要包括:技术出口经营者和技术接收方的基本信息、出口国别或地区、拟出口技术及用途、技术预计出口金额等(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要求为准,具体见附件2)。拟一次性向同一技术接收方出口多项技术的,可合并填写;其他情形原则上应分开填写。

附件:1.拟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技术范围(征求意见稿).wps

2.技术出口信息登记表.wps

商务部 科技部

2026年10月16日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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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邊界 · 官方證據 · 決策留痕

這份清單用於把“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號 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正道 AI 法規庫”轉化為可以複核的合規判斷,頁面標識為 /zh-Hant/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6-48/;它不替代官方完整原文,也不替代針對具體事項的專業意見。

  1. 界定本次任務

    針對“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號 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正道 AI 法規庫”(頁面標識:/zh-Hant/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6-48/),寫明需要作出的決定; 指定業務責任人; 指定合規復核人; 記錄完成期限; 區分進口或出口; 說明貨物或技術; 說明交易階段; 列出待補事實; 列出必需證據; 標註可接受假設; 標註不可接受假設; 確定停止條件; 確定升級條件; 儲存任務版本; 記錄開始日期。

  2. 識別全部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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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描述產品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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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分別核對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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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還原交易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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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核驗最終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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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核驗終端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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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閱讀完整原文

    核對“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號 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正道 AI 法規庫”時,把檢索命中當線索; 開啟官方完整文本; 核對適用範圍; 核對術語定義; 核對技術門檻; 核對腳註內容; 核對排除條款; 核對例外條件; 核對附件目錄; 核對目的地條件; 核對使用者條件; 核對用途條件; 核對許可要求; 核對申報要求; 記錄引用位置。

  9. 確認時間版本

    圍繞頁面 /zh-Hant/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6-48/ 所對應的具體事項,確認交易日期; 確認生效日期; 確認廢止日期; 確認過渡安排; 使用現行版本; 保留歷史版本; 核對後續公告; 核對臨時措施; 核對目的地措施; 核對名單更新; 核對許可變化; 核對稅率變化; 記錄核驗日期; 設定失效日期; 避免引用舊結論。

  10. 審查例外許可

    針對“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號 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正道 AI 法規庫”(頁面標識:/zh-Hant/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6-48/),先確認基本義務; 再判斷例外條件; 逐項驗證前提; 核對適用主體; 核對適用物項; 核對適用目的地; 核對適用用途; 核對價值數量; 核對有效期限; 核對報告義務; 核對留檔義務; 核對許可證狀態; 記錄許可編號; 禁止擴大解釋; 保留審批依據。

  11. 處理矛盾訊號

    核對“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號 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正道 AI 法規庫”時,名稱不一致時暫停; 地址不一致時暫停; 編碼不一致時暫停; 數量異常時暫停; 價格異常時暫停; 路線異常時暫停; 付款異常時暫停; 用途模糊時暫停; 拒絕說明時暫停; 檔案缺失時暫停; 資訊突變時暫停; 媒體風險時複核; 名單近似時複核; 要求獨立證據; 不得自行補齊事實。

  12. 升級未決問題

    圍繞頁面 /zh-Hant/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6-48/ 所對應的具體事項,分類不清時升級; 所有權不清時升級; 控制關係不清時升級; 最終用途不清時升級; 終端使用者不清時升級; 目的地風險時升級; 許可範圍不清時升級; 例外適用不清時升級; 官方來源衝突時升級; 重大金額時升級; 敏感行業時升級; 高風險路線時升級; 指定審批層級; 記錄升級結論; 禁止帶病放行。

  13. 建立證據留痕

    針對“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號 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正道 AI 法規庫”(頁面標識:/zh-Hant/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6-48/),儲存官方連結; 儲存下載檔案; 儲存檔案雜湊; 儲存頁面截圖; 儲存檢索關鍵詞; 儲存檢索日期; 儲存命中結果; 儲存未命中結果; 儲存主體資料; 儲存產品資料; 儲存用途說明; 儲存許可檔案; 儲存複核意見; 儲存審批記錄; 儲存結論理由。

  14. 安排持續複查

    核對“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號 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正道 AI 法規庫”時,設定複查日期; 監控主體變化; 監控所有權變化; 監控名單變化; 監控目的地變化; 監控路線變化; 監控產品變化; 監控參數變化; 監控用途變化; 監控使用者變化; 監控法規變化; 監控許可到期; 重查未完交易; 關閉已完任務; 記錄改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