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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稀土/矿产技术出口
公布日期
制定/发布机关
商务部
最后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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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号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日期
2025-10-09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原文

公告原文 1537 字符。正文和附件均可按关键词查找。

公告原文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规定如下:

一、以下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及其载体;(管制编码:1E902.a)

(二)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生产线装配、调试、维护、维修、升级等技术。(管制编码:1E902.b)

出口非管制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出口经营者明知其用于或者实质性有助于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在出口前向商务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提供。

本公告所称“稀土”“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稀土二次资源”的含义和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所称“磁材制造”技术,是指钐钴、钕铁硼、铈磁体制造技术。本公告所称技术及其载体,包括技术相关资料等数据,例如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等。

二、本公告所称出口经营者,包括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的所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出口,指将本公告所列管制物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或者在境内或者境外提供给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包括贸易性出口以及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投资、交流、赠送、展览、展示、检测、测试、援助、传授、联合研发、受雇或雇佣、咨询等任何方式进行的转移或者提供。

三、出口经营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申请出口技术的,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附件1要求同时提交《转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位于境内的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本公告管制的技术的,按照附件2要求同时提交《在境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

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八条等规定使用许可证件,按许可证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四、出口经营者应当加强合规意识,了解拟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的性能指标、主要用途等,确定其是否属于两用物项。无法判断拟转移或者提供的物项是否属于受本公告管制的物项,或者无法判断有关情形是否受到本公告管制,可以向商务部提出咨询。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本公告的行为提供中介、撮合、代理、货运、寄递、报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可能涉及本公告管制物项出口的,服务提供人应当主动询问服务对象有关出口活动是否受到本公告管辖,是否正在申请出口许可或者获得许可证件;已经获得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的出口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有关服务提供人出示许可证件。

六、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基础科学研究中的技术或者普通专利申请所必需的技术不受本公告管辖。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未经许可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本公告管制的未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进行处罚。

七、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未经许可不得为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活动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和支持,违反本公告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附件:

1.《转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填写指南.wps

2.《在境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术情况说明》填写指南.wps

商务部

2025年10月9日

把本页信息用于实际判断前:14 步核验清单

任务边界 · 官方证据 · 决策留痕

这份清单用于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正道 AI 法规库”转化为可以复核的合规判断,页面标识为 /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5-62/;它不替代官方完整原文,也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专业意见。

  1. 界定本次任务

    针对“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正道 AI 法规库”(页面标识:/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5-62/),写明需要作出的决定; 指定业务责任人; 指定合规复核人; 记录完成期限; 区分进口或出口; 说明货物或技术; 说明交易阶段; 列出待补事实; 列出必需证据; 标注可接受假设; 标注不可接受假设; 确定停止条件; 确定升级条件; 保存任务版本; 记录开始日期。

  2. 识别全部主体

    核对“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正道 AI 法规库”时,核对法定名称; 核对历史名称; 核对常用别名; 核对统一标识; 核对注册地点; 核对实际经营地; 识别直接股东; 识别最终受益人; 识别实际控制人; 识别采购方; 识别收货方; 识别最终用户; 识别中间商; 识别承运人; 识别付款银行。

  3. 描述产品技术

    围绕页面 /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5-62/ 所对应的具体事项,记录商品名称; 记录具体型号; 说明核心功能; 说明工作原理; 说明主要材料; 说明关键部件; 说明性能指标; 说明精度范围; 说明功率容量; 说明软件功能; 说明技术内容; 说明配套附件; 说明使用环境; 附上规格文件; 标出未知参数。

  4. 分别核对编码

    针对“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正道 AI 法规库”(页面标识:/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5-62/),区分税则归类; 区分管制归类; 记录申报税号; 记录候选税号; 记录管制编码; 说明编码来源; 说明归类事实; 说明采用规则; 核对类章注释; 核对子目注释; 核对技术注释; 处理编码冲突; 保留判断过程; 标注复核人员; 记录结论日期。

  5. 还原交易路径

    核对“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正道 AI 法规库”时,确认原产国家; 确认启运地点; 确认最终目的地; 确认途经国家; 确认转运地点; 确认保税安排; 确认再出口计划; 确认退运安排; 确认安装地点; 确认维修地点; 确认远程访问; 确认数据传输; 确认技术交付; 确认运输方式; 识别路线异常。

  6. 核验最终用途

    围绕页面 /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5-62/ 所对应的具体事项,取得用途说明; 核对实际场景; 核对生产流程; 核对集成对象; 核对安装地点; 核对使用期限; 核对敏感行业; 核对军事关联; 核对核相关用途; 核对导弹相关用途; 核对化生用途; 核对监控用途; 识别用途模糊; 识别用途变化; 要求补充证据。

  7. 核验最终用户

    针对“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正道 AI 法规库”(页面标识:/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5-62/),确认采购主体; 确认收货主体; 确认操作主体; 确认消费主体; 确认安装主体; 确认维修主体; 识别母子公司; 识别关联企业; 核对经营范围; 核对官方网站; 核对公开地址; 核对联系人身份; 核对交付能力; 识别代持安排; 识别转售风险。

  8. 阅读完整原文

    核对“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正道 AI 法规库”时,把检索命中当线索; 打开官方完整文本; 核对适用范围; 核对术语定义; 核对技术门槛; 核对脚注内容; 核对排除条款; 核对例外条件; 核对附件目录; 核对目的地条件; 核对用户条件; 核对用途条件; 核对许可要求; 核对申报要求; 记录引用位置。

  9. 确认时间版本

    围绕页面 /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5-62/ 所对应的具体事项,确认交易日期; 确认生效日期; 确认废止日期; 确认过渡安排; 使用现行版本; 保留历史版本; 核对后续公告; 核对临时措施; 核对目的地措施; 核对名单更新; 核对许可变化; 核对税率变化; 记录核验日期; 设置失效日期; 避免引用旧结论。

  10. 审查例外许可

    针对“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正道 AI 法规库”(页面标识:/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5-62/),先确认基本义务; 再判断例外条件; 逐项验证前提; 核对适用主体; 核对适用物项; 核对适用目的地; 核对适用用途; 核对价值数量; 核对有效期限; 核对报告义务; 核对留档义务; 核对许可证状态; 记录许可编号; 禁止扩大解释; 保留审批依据。

  11. 处理矛盾信号

    核对“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正道 AI 法规库”时,名称不一致时暂停; 地址不一致时暂停; 编码不一致时暂停; 数量异常时暂停; 价格异常时暂停; 路线异常时暂停; 付款异常时暂停; 用途模糊时暂停; 拒绝说明时暂停; 文件缺失时暂停; 信息突变时暂停; 媒体风险时复核; 名单近似时复核; 要求独立证据; 不得自行补齐事实。

  12. 升级未决问题

    围绕页面 /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5-62/ 所对应的具体事项,分类不清时升级; 所有权不清时升级; 控制关系不清时升级; 最终用途不清时升级; 最终用户不清时升级; 目的地风险时升级; 许可范围不清时升级; 例外适用不清时升级; 官方来源冲突时升级; 重大金额时升级; 敏感行业时升级; 高风险路线时升级; 指定审批层级; 记录升级结论; 禁止带病放行。

  13. 建立证据留痕

    针对“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正道 AI 法规库”(页面标识:/regulations/announcement-2025-62/),保存官方链接; 保存下载文件; 保存文件哈希; 保存页面截图; 保存检索关键词; 保存检索日期; 保存命中结果; 保存未命中结果; 保存主体资料; 保存产品资料; 保存用途说明; 保存许可文件; 保存复核意见; 保存审批记录; 保存结论理由。

  14. 安排持续复查

    核对“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正道 AI 法规库”时,设置复查日期; 监控主体变化; 监控所有权变化; 监控名单变化; 监控目的地变化; 监控路线变化; 监控产品变化; 监控参数变化; 监控用途变化; 监控用户变化; 监控法规变化; 监控许可到期; 重查未完交易; 关闭已完任务; 记录改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