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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浏览“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 118 个已核验、可索引项目,并进入每条独立证据页。
- 三氯氟甲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二氯二氟甲烷(CFC-12 ),二氯四氟乙烷(CFC-114 ),一氯五氟乙烷(CFC-115),一氯三氟甲烷(CFC-1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三氯三氟乙烷(CFC-113)(用于受控用途除外),五氯一氟乙烷(CFC-111),四氯二氟乙烷(CFC-112),七氯一氟丙烷(CFC-211),六氯二氟丙烷(CFC-212)、五氯三氟丙烷(CFC-213),四氯四氟丙烷(CFC-214),三氯五氟丙烷(CFC-215),二氯六氟丙烷(CFC-216),一氯七氟丙烷(CFC-217)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二氯二氟甲烷与二氟乙烷的混合物;一氯二氟甲烷与一氯五氟乙烷的混合物;三氟甲烷与一氯三氟甲烷的混合物;一氯二氟甲烷与一氯五氟乙烷的混合物;三氟甲烷与一氯三氟甲烷的混合物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含全氯氟烃(CFCs)的混合物,不论是否含氢氯氟烃(HCFCs)、全氟烃(PFCs)或氢氟烃(HFCs)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受控用途)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用于受控用途除外)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含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的混合物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溴三氟甲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溴氯二氟甲烷(Halon-1211)、二溴四氟乙烷(Halon-2402)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含溴氯二氟甲烷(Halon-1211)、溴三氟甲烷(Halon-1301)或二溴四氟乙烷(Halon-2402)的混合物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一氯二氟甲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二氯三氟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二氯一氟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一氯二氟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二氯五氟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含氢氯氟烃类物质(这里的烃是指甲烷、乙烷及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含子目2903.41 至2903.48 对应物质的含氢氯氟烃(HCFCs)混合物,但不含全氯氟烃(CFCs)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含子目2903.71 至2903.75 对应物质的含氢氯氟烃(HCFCs)混合物,但不含全氯氟烃(CFCs)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除上述含氢氯氟烃物质外,其它含氢氯氟烃(这里的烃是指甲烷、乙烷及丙烷)混合物,但不含CFCs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溴氟代甲烷、乙烷和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含氢溴氟烃(HBFCs)的混合物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溴氯甲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溴甲烷/甲基溴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含溴化甲烷(甲基溴)或溴氯甲烷的混合物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一氟甲烷(甲基氟)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1,1-二氟乙烷;1,2-二氟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二氟甲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三氟甲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1,1,1-三氟乙烷;1,1,2-三氟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五氟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1,1,1,2-四氟乙烷;1,1,2,2-四氟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1,1,1,3,3-五氟丙烷;1,1,2,2,3-五氟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1,1,1,3,3-五氟丁烷;1,1,1,2,2,3,4,5,5,5-十氟戊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1,1,1,2,3,3-六氟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1,1,1,3,3,3-六氟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1,1,1,2,3,3,3-七氟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1,1,1,2,2,3-六氟丙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含三氟甲烷(HFC-23)的混合物,但不含全氯氟烃(CFCs)或氢氯氟烃(HCFCs)的混合物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按重量计含15%及以上1,1,1-三氟乙烷(HFC-143a)的混合物,但不含全氯氟烃(CFCs)或氢氯氟烃(HCFCs)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不归入上述子目,按重量计含55%及以上HFC-125 但不含无环烃的不饱和氟化衍生物(HFOs)、CFCs 或HCFCs 的混合物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不归入上述子目,按重量计含40%及以上五氟乙烷(HFC-125)的混合物,但不含全氯氟烃(CFCs)或氢氯氟烃(HCFCs)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不归入上述子目,按重量计含30%及以上1,1,1,2-四氟乙烷(HFC-134a)的混合物,但不含无环烃的不饱和氟化衍生物(HFOs)、全氯氟烃(CFCs)或氢氯氟烃(HCFCs)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不归入上述子目,按重量计含20%及以上HFC-32 和20%及以上HFC-125 的混合物,但不含CFCs或HCFCs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不归入上述子目,含子目2903.41 至2903.48 所列物质的混合物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蒸馏或精馏设备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液化器(将来自级联的UF6 气体压缩并冷凝成液态UF6)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用于制造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叶片、导向器等涡轮构型部件所需高温合金的其他铸造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金属冶炼及铸造用铸造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塔式起重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轮胎式起重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带胶轮的自推进起重机械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履带式自推进起重机械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不带胶轮的自推进起重机械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起重机械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机动叉车及有升降装置工作车(包括装有搬运装置的机动工作车)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叉车及可升降的工作车(工作车指装有升降或搬运装置)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升降机及倒卸式起重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龙门式起重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门式装卸桥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集装箱装卸桥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有轨巷道堆垛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无轨巷道堆垛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单线循环式客运架空索道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制造纤维素纸浆的机器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纸或纸板的抄造机器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纸或纸板的整理机器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输出功率超过750 千伏安但不超过350 兆伏安的交流发电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由使用可再生燃料锅炉和涡轮机组驱动的交流发电机(输出功率超过350 兆伏安但不超过665 兆伏安)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输出功率超过350 兆伏安但不超过665 兆伏安的交流发电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由使用可再生燃料锅炉和涡轮机组驱动的交流发电机(输出功率超过665 兆伏安)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输出功率超过665 兆伏安的交流发电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输出功率超过75 千伏安但不超过375 千伏安的柴油发电机组(包括半柴油发电机组)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输出功率超过375 千伏安但不超过2 兆伏安的柴油发电机组(包括半柴油发电机组)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输出功率超过2 兆伏安的柴油发电机组(包括半柴油发电机组)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以沼气为燃料的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发电机组(功率≥1000 千瓦,发电效率≥40%)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装有点燃式活塞发动机的发电机组(内燃的)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依靠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小水电、潮汐、沼气、地热能、生物质/余热驱动的汽轮机)生产电力的发电机组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螺旋焊管机(电弧(包括等离子弧)焊接)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电弧(包括等离子弧)焊接机及装置(全自动或半自动的)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电弧(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装置(非全自动或半自动的)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电子束、激光自动焊接机(将端塞焊接于燃料细棒(或棒)的自动焊接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焊接机器及装置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加工热饮料或烹调、加热食品的机器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过滤或净化饮料的机器及装置(过滤或净化水的装置除外)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乳品加工用自动化灌装设备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饮料及液体食品灌装设备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乳品加工机器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糕点生产线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免耕直接水稻插秧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非免耕直接水稻插秧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功率在200 马力及以上的联合收割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功率在200 马力以下的联合收割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功率在160 马力及以上的土豆、甜菜收割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功率在160 马力及以上的甘蔗收割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棉花采摘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自走式青储饲料收割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收割机及脱粒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胶订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办公室用片取进料式胶印机(展开片尺寸不超过22 厘米×36 厘米,用税目84.42 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卷取进料式凸版印刷机(用税目84.42 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除卷取进料式以外的凸版印刷机(用税目84.42 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线速度在350 米/分钟及以上、幅宽在800 毫米及以上的苯胺印刷机(柔性版印刷机,用税目84.42 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线速度在160 米/分钟及以上、幅宽在250 毫米及以上但少于800 毫米的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具有烫印或全息或丝网印刷功能单元)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苯胺印刷机(柔性版印刷机,用税目84.42 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未列名印刷机(网式印刷机除外,用税目84.42 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生皮、皮革的处理或加工机器(包括鞣制机)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机动巡航船、机动游览船及主要用于客运的类似船舶;机动渡船(包括主要用于客运的类似船舶)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长度超过8 米但在24 米以下的汽艇(娱乐或运动用,非充气的,但装有舷外发动机的除外)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长度超过24 米,但小于90 米的汽艇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长度不超过7.5 米的汽艇(娱乐或运动用,非充气的,但装有舷外发动机的除外)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汽艇,长度超过7.5 米,但不超过8 米(娱乐或运动用,非充气的,但装有舷外发动机的除外)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长度大于等于90 米的其他汽艇(娱乐或运动用,非充气的,但装有舷外发动机的除外)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长度超过8 米但在90 米以下的娱乐或运动用其他机动船舶或快艇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非机动巡航船、游览船及各式渡船(以及主要用于客运的类似船舶)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非机动货运船舶及客货兼运船舶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其他印刷(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的感光鼓和含感光鼓的碳粉盒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 X 射线管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8号
把本页信息用于实际判断前:14 步核验清单
任务边界 · 官方证据 · 决策留痕这份清单用于把“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项目目录|正道 AI”转化为可以复核的合规判断,页面标识为 /import-export-control-catalog/browse/imp-license/;它不替代官方完整原文,也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专业意见。
- 界定本次任务
针对“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项目目录|正道 AI”(页面标识:/import-export-control-catalog/browse/imp-license/),写明需要作出的决定; 指定业务责任人; 指定合规复核人; 记录完成期限; 区分进口或出口; 说明货物或技术; 说明交易阶段; 列出待补事实; 列出必需证据; 标注可接受假设; 标注不可接受假设; 确定停止条件; 确定升级条件; 保存任务版本; 记录开始日期。
- 识别全部主体
核对“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项目目录|正道 AI”时,核对法定名称; 核对历史名称; 核对常用别名; 核对统一标识; 核对注册地点; 核对实际经营地; 识别直接股东; 识别最终受益人; 识别实际控制人; 识别采购方; 识别收货方; 识别最终用户; 识别中间商; 识别承运人; 识别付款银行。
- 描述产品技术
围绕页面 /import-export-control-catalog/browse/imp-license/ 所对应的具体事项,记录商品名称; 记录具体型号; 说明核心功能; 说明工作原理; 说明主要材料; 说明关键部件; 说明性能指标; 说明精度范围; 说明功率容量; 说明软件功能; 说明技术内容; 说明配套附件; 说明使用环境; 附上规格文件; 标出未知参数。
- 分别核对编码
针对“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项目目录|正道 AI”(页面标识:/import-export-control-catalog/browse/imp-license/),区分税则归类; 区分管制归类; 记录申报税号; 记录候选税号; 记录管制编码; 说明编码来源; 说明归类事实; 说明采用规则; 核对类章注释; 核对子目注释; 核对技术注释; 处理编码冲突; 保留判断过程; 标注复核人员; 记录结论日期。
- 还原交易路径
核对“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项目目录|正道 AI”时,确认原产国家; 确认启运地点; 确认最终目的地; 确认途经国家; 确认转运地点; 确认保税安排; 确认再出口计划; 确认退运安排; 确认安装地点; 确认维修地点; 确认远程访问; 确认数据传输; 确认技术交付; 确认运输方式; 识别路线异常。
- 核验最终用途
围绕页面 /import-export-control-catalog/browse/imp-license/ 所对应的具体事项,取得用途说明; 核对实际场景; 核对生产流程; 核对集成对象; 核对安装地点; 核对使用期限; 核对敏感行业; 核对军事关联; 核对核相关用途; 核对导弹相关用途; 核对化生用途; 核对监控用途; 识别用途模糊; 识别用途变化; 要求补充证据。
- 核验最终用户
针对“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项目目录|正道 AI”(页面标识:/import-export-control-catalog/browse/imp-license/),确认采购主体; 确认收货主体; 确认操作主体; 确认消费主体; 确认安装主体; 确认维修主体; 识别母子公司; 识别关联企业; 核对经营范围; 核对官方网站; 核对公开地址; 核对联系人身份; 核对交付能力; 识别代持安排; 识别转售风险。
- 阅读完整原文
核对“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项目目录|正道 AI”时,把检索命中当线索; 打开官方完整文本; 核对适用范围; 核对术语定义; 核对技术门槛; 核对脚注内容; 核对排除条款; 核对例外条件; 核对附件目录; 核对目的地条件; 核对用户条件; 核对用途条件; 核对许可要求; 核对申报要求; 记录引用位置。
- 确认时间版本
围绕页面 /import-export-control-catalog/browse/imp-license/ 所对应的具体事项,确认交易日期; 确认生效日期; 确认废止日期; 确认过渡安排; 使用现行版本; 保留历史版本; 核对后续公告; 核对临时措施; 核对目的地措施; 核对名单更新; 核对许可变化; 核对税率变化; 记录核验日期; 设置失效日期; 避免引用旧结论。
- 审查例外许可
针对“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项目目录|正道 AI”(页面标识:/import-export-control-catalog/browse/imp-license/),先确认基本义务; 再判断例外条件; 逐项验证前提; 核对适用主体; 核对适用物项; 核对适用目的地; 核对适用用途; 核对价值数量; 核对有效期限; 核对报告义务; 核对留档义务; 核对许可证状态; 记录许可编号; 禁止扩大解释; 保留审批依据。
- 处理矛盾信号
核对“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项目目录|正道 AI”时,名称不一致时暂停; 地址不一致时暂停; 编码不一致时暂停; 数量异常时暂停; 价格异常时暂停; 路线异常时暂停; 付款异常时暂停; 用途模糊时暂停; 拒绝说明时暂停; 文件缺失时暂停; 信息突变时暂停; 媒体风险时复核; 名单近似时复核; 要求独立证据; 不得自行补齐事实。
- 升级未决问题
围绕页面 /import-export-control-catalog/browse/imp-license/ 所对应的具体事项,分类不清时升级; 所有权不清时升级; 控制关系不清时升级; 最终用途不清时升级; 最终用户不清时升级; 目的地风险时升级; 许可范围不清时升级; 例外适用不清时升级; 官方来源冲突时升级; 重大金额时升级; 敏感行业时升级; 高风险路线时升级; 指定审批层级; 记录升级结论; 禁止带病放行。
- 建立证据留痕
针对“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项目目录|正道 AI”(页面标识:/import-export-control-catalog/browse/imp-license/),保存官方链接; 保存下载文件; 保存文件哈希; 保存页面截图; 保存检索关键词; 保存检索日期; 保存命中结果; 保存未命中结果; 保存主体资料; 保存产品资料; 保存用途说明; 保存许可文件; 保存复核意见; 保存审批记录; 保存结论理由。
- 安排持续复查
核对“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项目目录|正道 AI”时,设置复查日期; 监控主体变化; 监控所有权变化; 监控名单变化; 监控目的地变化; 监控路线变化; 监控产品变化; 监控参数变化; 监控用途变化; 监控用户变化; 监控法规变化; 监控许可到期; 重查未完交易; 关闭已完任务; 记录改进事项。